ESCAP基本情况
2023-07-24 18:14

    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(ESCAP)前身“亚洲和远东经济委员会”(下称“亚远经委会”),于1947年在中国上海成立,1949年迁址泰国曼谷,1970年正式定址曼谷。1974年该组织改为现称,为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下属5个区域经济委员会之一。

    ESCAP是联合国在亚太地区唯一的政府间综合性经济社会发展组织,是本区域国家和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加强联系、交流经验、进行区域合作的一条重要渠道,同时也是讨论本区域成员共同关心的经济和社会问题的重要平台。

    ESCAP现有53个正式成员和9个准成员(名单附后)。最高决策机构是部长级年会,每年定期举行。从亚远经委会成立到2023年,已举办79届年会,主要分析亚太区域经济、社会形势发展,讨论ESCAP各专业领域活动,审议和研究培训项目执行情况及ESCAP工作计划等。ESCAP下设九个专门委员会,分别为:1、宏观经济政策、减贫和发展筹资委员会;2、贸易投资和企业创新委员会;3、交通运输委员会;4、环境与发展委员会;5、信息和通信技术委员会;6、减少灾害风险委员会;7、社会发展委员会;8、统计委员会;9、能源委员会。各委员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,评审各自领域出现的最新趋势、推动地区交流与合作,并监督有关合作的执行情况。各专业领域一般每隔4或5年召开一次部长级会议。

    ESCAP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,最高官员是执行秘书,为联合国副秘书长级,由联合国秘书长任免。现任执秘阿里沙赫巴纳(女),印度尼西亚人,2018年11月上任。秘书处下设宏观经济、贸易投资、环境与发展、信息通信与减灾、社会发展、统计、交通运输和能源8个业务司,另有战略与项目司、行政司等部门。此外,设有东亚和东北亚、北亚和中亚、南亚和西南亚、东南亚、太平洋次区域办公室。

  ESCAP有两类附属及相关机构。第一类为附属区域机构,在组织上同ESCAP保持一定联系,每年向大会提交工作报告,如亚太信息和通信技术促进发展培训中心(APCICT)、亚太统计研究所(SIAP),亚太技术转让中心(APCTT),亚太灾害信息管理发展中心(APDIM),可持续农业机械化中心(CSAM)。第二类为已独立的相关区域机构,但仍在业务上同ESCAP保持联系,如东亚、东南亚沿海和岸外地学计划协调委员会、湄公河委员会、台风委员会和热带气旋小组。此外,还有一些组织是ESCAP曾参与筹建的组织,如亚洲开发银行、亚洲清算联盟、亚洲再保险公司、天然橡胶生产者协会和亚太电信联盟等。

    ESCAP的财政收入,一部分是正常预算,来自联合国会员国会费,用于秘书处工作人员工资、日常和行政事务的费用支出。另一部分是预算外资金,由成员国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其它联合国机构、非成员的自愿捐助,用于经社方面的合作项目。


附:ESCAP成员、准成员名单

  53个正式成员:阿富汗、亚美尼亚、澳大利亚、阿塞拜疆、孟加拉、不丹、文莱、柬埔寨、中国、朝鲜、斐济、法国、印度、印度尼西亚、伊朗、日本、基里巴斯、哈萨克斯坦、吉尔吉斯斯坦、老挝、马来西亚、马尔代夫、马绍尔群岛、密克罗尼西亚、蒙古、缅甸、瑙鲁、尼泊尔、荷兰、新西兰、巴基斯坦、帕劳、巴布亚新几内亚、菲律宾、韩国、俄罗斯、萨摩亚、新加坡、所罗门群岛、斯里兰卡、泰国、塔吉克斯坦、土库曼斯坦、汤加、土耳其、图瓦卢、英国、美国、瓦努阿图、越南、乌兹别克斯坦、格鲁吉亚、东帝汶


  9个准成员:北马里亚纳群岛、库克群岛、关岛、中国香港、中国澳门、纽埃、美属萨摩亚、法属玻利西亚、新喀里多尼亚